节能彩钢门窗在建筑节能设计中的选用
(一)依据:节能彩钢门窗的设计开发依据是现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主要有:
《钢门窗》GB/T 20909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06
《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
(二)步骤:在设计选用时,可依据现行标准规范,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所设计工程项目的门窗立面及洞口尺寸。
2、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和地质等条件、工程性质、建筑高度等,确定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水密性、隔声性及采光性能等级。
3、根据建筑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由JGJ134-200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或DBJ50-052《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查到门窗的传热系数K值及遮阳系数Sc值,并对照相关附表确定门窗保温等级。
4、根据K、Sc值查本图集门窗性能表、玻璃性能指标表,确定门窗框料、玻璃品种、层数及空气间隔层的厚度。
(三)彩钢门窗传热系数取值
1、单框非断热桥中空玻璃彩钢门窗的传热系数取值可依照《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0/5024-2002,附录F“窗户传热系数和空气渗透性能”表,单框中空玻璃,空气间隔层6mm,窗框面积比20-30%,其K值系数为3.1-3.3;单框中空玻璃,空气间隔层9-12mm,窗框面积比20-30%,其K值系数为2.9-3.0;
2、单框非断热桥中空玻璃平开彩钢门窗的传热系数取值,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附件1“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推广应用技术部分”。彩板型材腔内填充发泡聚氨酯中空玻璃平开窗传热系数K≤3.0W/(㎡·K)。
3、断桥彩钢门窗、复合彩钢门窗的传热系数取值,可依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或《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计算型材的传热系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J607-1《建筑节能门窗》或相关规范、标准中的“玻璃性能指标表”查询,然后,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等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出门窗的传热系数。如,采用5+12a+5中空玻璃,按照上述计算方式计算,节能彩钢门窗的传热系数计算值为:2.66W/m2.K,取值考虑5%的计算误差,则2.66*1.05=2.793,按小数点后1位取整数为2.8。